广西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法获全国推广

10.05.2017  13:51

教育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国推广广西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法,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学习借鉴广西做法,共同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16年4月21日,柳州市融安县浮石镇六寮小学发生山体崩塌重大地质灾害。灾害发生后,自治区及时做好六寮小学的恢复重建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国土资源厅联合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组织开展全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工程治理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学校地质灾害隐患。自治区教育厅、国土资源厅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地质灾害排查和防治工作,2016年4月,联合召开全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印发《开展全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方案》,部署全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2016年4月至6月,完成全区大中小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全自治区共有1104所学校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受影响的师生人数50万人。地质灾害隐患类型主要是崩塌(含危岩)、滑坡两种。

二是科学制定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方案。根据排查情况,我区教育、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学校地灾隐患情况,每个学校制定一个有针对性的隐患监测、治理工作计划,落实隐患监测、隐患排除责任单位、责任人、经费来源以及时间要求,制定隐患排除前学校演练制度、巡查制度,确保每个隐患点都纳入当地安全稳定的重点工作来落实。计划采取工程治理的学校有1091所,涉及师生近50万人,采取搬迁防治的学校有13所,涉及师生1835人。计划从2017年至2020年用4年时间,完成学校搬迁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同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新建、扩建学校选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避免学校建设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

三是合力推进学校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和治理。我区各级党委、政府把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防灾减灾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筑牢学校地质灾害防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核实鉴定、提出治理方案,并将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防治纳入规划优先安排。灵山县丰塘中学等36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学校已建立安装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及防范知识宣传、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监测等工作。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监测方案,落实学校群测群防监测员,指导监测员按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安全撤离师生员工。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监测、治理所需资金。截至2017年3月,已落实9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其中,安排1200万元对3所学校进行搬迁重建,1所学校已于2016年11月份竣工交付使用,2所学校将于2017年启动建设。安排8700万元用于149所规模较大的学校通过削坡、锚杆护坡、修建挡土墙等方式治理地质灾害。

四是加强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的紧急避险能力。2016年4、5月份,自治区教育厅分别在桂林市和玉林市举办了全自治区高校、中小学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活动。国土资源部门制作了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在广大中小学校开展宣传培训,增强师生的避险知识和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截至目前,我区共有8个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地质灾知识进校园活动,数千师生参加了演练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