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检察建议被政府采纳

08.04.2015  11:51

  广西检察网4月8日讯(通讯员黄光林)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议同意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所提出的检察建议。并要求教育、卫生、药监、畜牧、农业等相关部门采取可行措施,加强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从源头上堵住食品安全漏洞,降低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预防职务犯罪发生。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例行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预防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运行中存在挤占“营养餐”经费、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学校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等现象,遂向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得到县人民政府的采纳,为预防和控制学校学生因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