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经开区食药监局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

04.01.2017  21:02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动东盟经开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12月26日至30日,开发区食药监局开展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针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加工过程、食品原料仓储、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台账等进行检查,并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学校存储原材料等进行随机快检,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少部分学校食堂及其周边经营单位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未亮证悬挂、未出示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加工场所及库房物品乱摆乱放、三防设施未正确使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要求学校食堂及其周边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从事食品加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通过检查,我们及时有效消除了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元旦春节期间饮食安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东盟经开区食药监局   630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