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督查组到我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

29.12.2016  02:34

            2016年12月22日至25日,由公安部、教育部、住建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组成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督查组到我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

            督查期间,督查组深入南宁市西乡塘区西乡塘食品药品监管所、秀田小学、西乡塘街道办事处、石埠镇忠良村,田阳县那满镇兴城村合作社、意隆生活超市、田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警务工作站以及百色高中等单位,全面检查农村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农产品种植基地、学校及校园周边等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自治区和南宁市、百色市、河池市有关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与基层监管部门、企业代表、食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交流,查阅了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档案材料。

            督查组对我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完善了自治区、市、县、乡镇直至村(社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二是注重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地方标准、监管制度规范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三是注重风险管理,风险意识强,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四是认真把握国家对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要求,敢于直面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果显著,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落实各方责任,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实施智慧监管,实现“机器换人”、“机器助人”,用科技手段延伸监管触角,提高监管效能。三是不断营造共治共管氛围,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发动全社会参与,持续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