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在自治区党校举行

04.05.2015  21:12

4月27、2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在自治区党校举行。本次培训班是我区首次将安全生产专题纳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计划,由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承办,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支持。自治区陈刚副主席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为培训班作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

陈刚副主席结合自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从依法治国的高度,系统阐述了新《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出台实施的重要意义,对我区深入学习宣传新安法和《暂行规定》提出了三方面要求,强调要从强化落实责任、坚守法律标准和约束、依法严管重拳打非、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全面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并对培训班提出明确要求。支同祥司长对《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必要性、主要过程、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重点从新《安全生产法》六个重大变化,以及新增的14项法律规定、完善的14项法律规定、强化的12项法律规定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解读。自治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志逘,自治区党校副校长唐秀玲等分别为学员授课。

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有部分市、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自治区管理企业负责人和自治区党校学习的春季主体班学员。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蒙飞方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