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地税局长请检察官上法制课

28.11.2016  15:05

  广西检察网  11月28日讯  (通讯员韦光辉  罗宝强)  “常记廉政规定,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常怀律己之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伸手;常思腐败之害,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常念人间真情,珍爱自己,珍爱家庭,珍爱社会;要时刻不忘我们是干部职工,要做出榜样做好表率......”这是11月25日都安瑶族自治县地税局长李炳华邀请该县检察院预防局局长韦肖引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2个小时的法制课上,该院韦肖引科长通过对五年来检察机关查处该县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例进行剖析,以案说法,明晰了犯罪成因、犯罪手段和目前职务犯罪的新动向以及国家行政法规的新规定。如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在这个《条例》实施之前,判缓刑的还可保留公职,现在判缓刑的被开除处分。同时通过剖析,在地方税务机关管理中最容易滋生腐败、引发腐败的环节、事例,提出了15条预防措施。 

  法制课使与参加听课的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他们表示:“韦局长的讲课给我们送来了防腐剂,我们一定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在税务工作岗位上做好自己的工作。” 

  (作者单位:都安县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