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局与安监局联合发文强化防雷安全工作

26.05.2017  18:10

  5月22日,广西南宁市气象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全力做好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雷安全生产工作。

  南宁市境内台风、暴雨、雷电、大风、高温、冰雹、大雾等气象灾害多发频发,气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者诱发的工地、河流、内涝、矿山、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旅游等生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危害。《通知》要求,气象部门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特别是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意见》要求,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的安全监管工作,将防雷安全监管纳入市安委会对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评分指标,建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对象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气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积极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将气象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巡查和对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气象部门将出台年度检查、督察方案,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防雷安全专项监管,建立防雷管理经常性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文/罗伟 朱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