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顺利完成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交接工作

03.04.2018  22:22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号)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和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全区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南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顺利完成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交接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在接到《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业务分工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南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强调一定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要积极协调及推进,确保顺利完成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工作交接。    二、及早部署,迅速落实相关业务人员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南宁市统计局及早部署,迅速落实负责接收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工作的科室和业务人员并上报自治区统计局社科处,确保交接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沟通,积极做好局队工作交接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南宁市统计局指派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业务人员到市队跟班学习,了解规下企业创新调查工作的业务流程、当前工作进度以及重难点,就如何做好交接工作与市队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了共识。通过与市队多次沟通交流,南宁市统计局顺利接收了相关业务数据及资料,交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