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02.03.2017  17:4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自治区地税局以“提升·创响”为主题,继续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以下工作内容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及税法遵从度,创响广西地税“春风行动”服务品牌。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的基础之上,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主要任务,以构建“互联网+办税服务”工作机制为着力点,持续丰富网络办税功能,全面优化实体办税流程,有效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实现“多渠道办税、深层次规范、全方位服务”的工作格局。

在税务总局推出的5类20项46条便民措施中,涉及地税业务的共有5类17项35条措施,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和2017年全区地税工作要点,全区地税系统在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下,增加3项6条便民措施,共推出5类20项41条便民措施。

二、行动内容

(一)提速减负,打造效能税务

1.减少办税等候时间。

(1)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2)通过移动互联网为纳税人实时提供办税服务厅等候人数、已办理人数等排队信息,方便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提高办税效率。

(3)针对办税“波峰”、“波谷”情况,在办税“波峰”期大力推行预约办税,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减少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

(4)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及复核时间。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房产交易自助办理。

(5)全面推行由纳税人通过互联网、手机APP提前录入申报所需涉税信息的“预填单”申报模式。

(6)探索实行同城通办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部门业务联办,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简并涉税资料报送,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减轻负担。

(7)简化发票代开业务资料报送;再次清理和简并其他涉税资料报送,改进资料报送方式,减少纳税人重复报送,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8)简化银行业资产损失资料报送要求。

(9)简化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信息申报。

3.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10)优化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填写基础性数据后,由软件进行数据审核、逻辑计算、分类填写,有效辅导纳税人快捷准确填写申报表,提升申报质量。

(11)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数据的校验、反馈和提醒服务,减少纳税人申报错误风险。

4.规范办税服务事项。

(12)建立持续修订《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手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全区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标准。

(13)全面推行服务承诺管理,将涉及依纳税人申请事项的办理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向纳税人全面公开并及时更新。

(14)以《纳税服务规范》、《12366知识库》为主体,建立税收政策、操作指引的“互联众包”工作机制,为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向纳税人提供口径统一、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提供有效的工作支撑。

(二)创新服务,积聚智慧税务

5.拓展涉税信息查询渠道。

(15)实现微信、自助办税终端涉税信息查询服务,查询的内容包括缴税信息、欠税情况、税务登记信息、纳税信用评定等级、纳税人涉税违法记录等内容。

6.开展个性化的政策推送。

(16)以纳税人税种登记信息为主要依据,在推行“实名认证”的基础之上,借助微信开发功能,实现税收政策、办税信息、通知公告的个性化推送。开发“纳税申报健康指数”分析与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准确、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7.升级改造服务平台。

(17)升级改造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实现热线、网线、无线互联互通,支持对全区纳税人开展咨询、宣传、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等服务,同时统一整合办税服务入口,通过与纳税人的多元化互动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8.拓展发票开具方式。

(18)提供增值税发票代开网上、掌上预申请功能,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手机APP等渠道代开发票,税费一体化征收,实现发票代开“线上办理、线下开具”。

(三)精准发力,唱响便民税务

9.加速实名办税进程。

(19)加大实名办税推行力度,线上线下采集纳税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等信息,强化与业务系统无缝对接,针对实名办税纳税人开展个性化服务,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结果推送,完善“登记、办税、服务、管理”全过程实名制。

10.推进办税制度改革。

(20)加强整体协调和业务统筹,促进分税种、分业务设置服务事项办税模式的转变,推动关联度高的业务事项归并整合。

(21)以“预填单”工作为基础,实现并扩大免填单范围,减少征纳双方审核和提交资料的负担。

(22)推进纳税人自主申报,还责还权于纳税人,探索推行纳税信用评定等级为A级纳税人的预约绿色通道办税服务,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基础管理制度。

11.扩大区域通办范围。

(23)进一步完善全区通办业务的工作支撑,强化社会宣传,在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提升业务通办的层级。

12.拓展热线服务功能。

(24)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等新兴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

(25)推进12366接受违法举报工作,建立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

(四)公正执法,营造公平税务

13.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26)积极推行《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健全税务检查、处罚告知、处罚听证、集体审议、作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

(27)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14.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28)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体现执法公平,提高执法效能。

(29)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15.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

(30)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税收征管配套措施,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后续管理工作,加强改革效应分析,积极开展后续事中事后监管。

16.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运用。

(31)持续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覆盖面,探索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

(32)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将守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

(五)合力共赢,构建协作税务

17.加强缴税方式技术支撑。

(33)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

(34)试点居民企业网上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18.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35)探索建立以全面委托国税实施随征税费为前提,明确国地税合作的具体事项,统一国地税相互授权实施范围,全面整合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服务资源,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

(36)联合开展遵从合作、风险提示等大企业纳税服务工作。

19.扩大社会合作范围。

(37)在完善自助办税终端功能、强化运行维护的基础上,强化自助办税终端运用。

(38)逐步委托邮政等机构代开发票、代征税款。

(39)对接现代物流,实现涉税业务文书和代开发票的寄送;结合工作实际,在有需求的地区实现约时定点领取服务。

20.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40)结合“走出去”纳税人需求,继续落实和完善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各项税收举措。

(41)根据税务总局的部署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服务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各部门之间,以及国税、地税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自治区地税局各牵头部门要对具体行动任务负责,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参与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基层地税机关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落地方案,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各基层地税机关要认真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痛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地税机关的办公室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总体方案,统筹实施“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广泛宣传“春风行动”具体举措取得的成效同时,注重报道“春风行动”给纳税人与社会公众带来的办税便利。自治区地税局将选择各地工作情况、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市地税局、县(市、区)地税局和部门责任,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检查“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自治区地税局将不定期进行全区性抽查,督导“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同时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通报结果,督促工作整改或进行责任追究。请各市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钦州保税港区地税局、稽查局于2017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向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处上报春风行动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