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

11.04.2019  11:31

  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公告自2019年5月1日施行。国家禁毒委员会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时飞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刘跃进指出,毒品是全人类的公害,毒品问题治理事关人类前途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站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从维护全人类健康、安全和福祉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全球毒品治理。中国政府宣布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等工作,既是提前防范和应对化解新型毒品问题带来的风险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又是参与全球毒品治理、维护世界安全稳定的重要体现。

  刘跃进强调,中国政府历来秉承厉行禁毒的原则立场,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认真履行国际禁毒义务,积极参与全球毒品问题治理。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为我国禁毒领域深化改革、完善发展带来机遇。为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相关主管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4个月内就完成了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的法定程序。下一步,相关主管部门将抓紧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监测预警、现场查缉、检验鉴定和危害评估水平,确保整类列管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王贺胜介绍,此次法规调整引入类物质概念,严谨、科学地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为打击和惩治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增加列管品种,正式将芬太尼类物质按类纳入毒品管制范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确保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落实到位。

  陈时飞介绍,毒品管制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合法需求的影响。在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论证中,相关部门科学界定芬太尼类物质涵盖的范围,并明确规定,如果发现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可以及时调整出管制品种目录。同时,各部门将继续完善立法技术和行政监管手段,及时对立法方式和管控手段做出调整。

  在京外国驻华执法联络官联合会部分官员旁听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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