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在我市引起热烈反响

16.03.2018  17:12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我市引起热烈反响。广大干部表示,此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对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副主任黄浩邦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战略高度,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实现了宪法精神和内容与时俱进,必将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供强有力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科长尹翔表示,此次修宪是推动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宪法层面明确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展的思想指南,为依法治国奠定了公平正义基础,体现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的法治理念。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把认真学习、遵守宪法作为工作、生活的根本,要更加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以实际行动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落到实处。

  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表示,宪法修正案不仅让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和发展,让党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集中的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在政府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规定,更要以此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建设法治政府的突出位置,推动“法治南宁”升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社科院社会所副所长岑家峰表示,此次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符合时代需求,是对党和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和固化,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作为社科研究工作者,要坚决拥护赞成宪法修改,坚定不移忠于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在推动工作中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共识,为南宁市改革发展提供更多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