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家中商铺 兄弟俩动手打架陷入“混战”

27.05.2015  12:52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因为家中铺面归属问题,兄弟俩发生矛盾,进而导致其中一间铺面被石头堵住,陆A、陆B、陆C、陆D、陆E卷入一场闹剧中,5人均受不同程度的伤。这场闹剧中并没有赢家。5月25日,兴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由公诉机关兴宁区检察院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一案。

   起因:铺面门前被石头围挡

  在法庭上,陆A供诉,去年3月22日晚,他得知陆B用石头堵他们45号的铺面后,便赶到铺面附近。邻居告诉他,陆B堵住他家铺面门口后刚离开,现在回到35号的铺面。

  随后,他来到陆B的铺面,看到陆B与其儿子陆C及其几个同学等人在场。“话还没有说,他就直接用刀划我的手,我看见旁边有水管就用它来挡。因为他们太多人了,我就和他们对打了。”后来赶到现场拍照的陆A的儿子陆D看到人太多,赶紧走上前帮助父亲遮挡。之后,双方陷入一场“混战”。陆A说他们发生矛盾,是陆B为了抢占母亲的房产。

  陆A和陆B的弟弟陆E在庭上表示,他与陆B并没有任何经济方面的矛盾。事发时听到隔壁住户说二哥(陆B)带人把45号的铺面封死后,他来到35号铺面见到陆A、陆B等人已经在对峙。陆A和陆D受了伤,他劝大家不要动手好好商量,但他还是被陆C打伤。说起双方争吵的原因,他说,是因为陆B拉母亲48号铺面的电线,并且还赶走住户引起的。

   庭审:供诉内容出现不一致

  陆B却称,陆A所说的并不是事实,他和二姐去收他们的房产,他的是42号,而他二姐的是46号和48号,然后才去35号铺面喝茶。当时,陆A和陆D、陆E一起来到铺面,后面还跟有十几个年轻人。

  陆E向身穿黄色衣服的年轻人说搞死他们!“年轻人拿棍子冲过来打我到铺面里面,然后我就捡了羊角锤。有七八个人打我。现场很乱。”陆B称,后来他的儿子陆C才过来保护他。他倒下后还有棍子打他,因此他处于本能反应才拿刀防卫的。 陆E表示,这些房子是他和他的二姐默认给母亲管理的,房子被母亲拿来出租给他人,而陆A和陆E想要这些租金。陆B解释堵铺面的原因:“20年了还欠别人的钱,我要收回自己管理。叫住户办理(搬迁手续),我们自己管理。我们书面进行通知,但是他们不理。

  然而,陆A的儿子陆D称,42号、46号、48号铺面是他父亲的。

   法院:5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认定是双方斗殴还是正当防卫应当结合全案的证据,根据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均证实陆A、陆D、陆E持械打被告人陆B、陆C,之后陆B、陆C持工具反抗。铺面上有涉案的工具,主观上陆B、陆C是有预见陆A等人会来打架的。从案发经过看,陆A等人进到铺面时,陆B持羊角锤,这不是正当防卫的情况,双方力量已经形成对质,陆A已经被打出35号铺面,从上述经过认定为主动攻击。从视频看,陆E不仅持有工具并且使用语言辱骂,没有人采取合法手段阻止本案,也没有人主动退出本案。

  公诉机关指控,5名被告人使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兴宁区法院合议庭将根据查明犯罪事实,充分考虑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及被告人辩解和陈述意见,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进行评议,本案将择日宣判。

   老友说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劳秋艳)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