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家事审判试点改革 望以亲情化解家庭矛盾

30.03.2016  10:17

图为家事法庭庭审现场 钟欣 摄

   中新网南宁3月29日电 (林浩 费文彬)3月29日,广西南宁市民陆女士因不满丈夫黄某作为,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在庭审现场,丈夫黄某并没有坐在冰冷的被告席上,他的面前摆着一个写着“丈夫”的台签,陆女士座位前则摆着“妻子”二字。夫妻二人与法官、人民陪审员围桌而坐,促膝相谈。

  庭审中,专门的家事法官认真听取了陆女士和黄某的意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婚姻家庭咨询师还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合议庭经询问双方的意见后,决定给予原被告两个月的冷静期,届时双方仍无和好可能,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没想到打官司的法庭这么温馨,墙上都是反映家庭和睦的标语和图片,法官就像‘和事佬’,真正是为我们家庭幸福着想,其实我还挺舍不得放弃家庭和孩子的。”庭审结束后,陆女士接受采访时说。她表示,温馨布局的庭审环境消除了她打官司的恐惧,重温了家庭的美满时的幸福时光。

  事实上,家事法庭庭审环境的变化只是广西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做法之一。广西高院介绍,自被列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以来,广西法院先后选取了南宁、柳州、防城港、百色、贵港、崇左六市10个基层法院作为改革试点法院,更新理念、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尝试在审判中更多地以亲情化解家庭矛盾。目前,这10个试点法院共成立专门的家事法庭11个,家事合议庭20个,设有家事独任法官55人,一些法院还聘请了专门的调查员、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辅导)专家参与化解家事案件。

  与此同时,试点法院家事法庭采用会议桌(圆桌)开庭,会客厅调解,用会议桌、沙发代替传统的审判台,用“丈夫”、“妻子”等台签取代“原告”、“被告”台签,并配有电脑、电视、书柜等设备和用品,将法庭的严肃性和家庭的温馨氛围有机结合,缓解当事人紧张和对立情绪。部分法院还设立专门的探视室、心理咨询室、临时庇护所等,用以保障家事案件中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人文关怀。

  当前,广西家事审判试点法院在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制度、联动机制等方面日臻完善,审家事判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5年底,共审理家事案件4522件,调撤结案2520件,调撤率达55.72%。

  广西高院表示,今年,各试点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家事审判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推行家事案件繁简分流、家事调查官制度、建立统一的裁判标准,结合司法审判规律,确保家事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各试点法院将重点坚持发挥“联”字优势,推行“人民法官讲法律,妇联干部讲情理”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