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示278家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结果

19.12.2017  19:52
 

  从南宁市工商局了解到,经过层层分级评定,青秀区凤岭市场、青秀区飞凤市场、东盟经开区日日鲜综合农贸市场等南宁市278家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结果揭晓。其中,一级农贸市场3个,二级农贸市场45个,三级农贸市场94个,四级农贸市场136个,公示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为了规范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根据《南宁市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全市农贸市场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市场等级最高,四级市场等级最低,授予等级标志。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评定的农贸市场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市场采取不同的监管强度和措施,增加对低级别市场的检查频次。相关部门将重点检查市场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维护、管理服务、环境卫生以及上市商品安全管理、品牌经营等情况,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以达到科学、规范、长效管理市场的目的。

  农贸市场分级评定主要以建设经营合法、硬件设施以及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内容为主,如农贸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有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划行归市合理、功能分区标志清晰,设置分区布局导购图;同类商品区域设置相对集中,鲜、活、生、熟、干、湿等商品之间应有通道分隔,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市场内设置装卸区、农民蔬菜自产自销区;建设与市场大小相匹配的停车场,停放线规范清晰,设置引导、指示牌等评级标准,都被列入农贸市场等级评定中。

  评为一级的农贸市场并非高枕无忧,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贸市场若因市场业主和经营管理方的工作不到位,被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等,将被降低一个等级。当然,农贸市场经过优化,条件达到相关要求,也可以提出升级申请。

  据悉,南宁市工商局联合商务、爱卫、食药监、城管、物价等部门共同对全市一级候选农贸市场进行实地测评,并指导各单位组织开展本辖区二级、三级、四级农贸市场的分级评定管理工作。通过对南宁市农贸市场进行分级评定,将促进市场开办方加大市场改造力度,力争提升市场等级。同时,增强市场开办方诚信经营意识,为各级政府及部门奖励或扶持市场提供参考。此外,对未获得等级的农贸市场的分级评定每年组织一次,对已获得等级的农贸市场,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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