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 12家单位部门联手反家暴

02.03.2016  11:01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3月1日,广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包括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教育厅、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等12家单位在内的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参加了发布会。

  据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介绍,反家暴联动机制是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合力调处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构建和谐家庭,维护社会稳定而建立的机制。反家暴联动机制将深入探索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将反家暴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协作联动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责,做好反家庭暴力的联动衔接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反家暴法治环境;强化对全区家庭暴力现实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调研,积极推动家庭暴力突出矛盾及典型案件的及时化解和解决。

  联动机制对12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细化,当中包括:高院制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工作制度,联动相关部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检察院对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行为纳入110接处警范围进行处置。司法厅指导各级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家庭暴力纠纷,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民政厅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场所,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提供临时食宿和心理帮助等必要服务。教育厅将反家庭暴力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总体教学计划。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受害者心理辅导机制的建立等。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民政厅领导就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家暴庇护所等问题答记者问。

  家庭暴力作为全球性的问题,具有严重危害性,不仅侵害妇女、儿童、老人、病残等受害者的身心健康,而且危害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涉及家暴诉讼案件约占民事婚姻家庭诉讼案件的 30 %。据自治区妇联统计,2011—2015家庭暴力案件一直占到全区妇联信访总量的15%左右。2015年全区妇联共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占婚姻家庭类投诉的34.7%。为此,近年来12家单位高度重视反家暴工作,开展了大量工作。抓住每年的“三八”国际妇女节、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还有12.4国家宪法日等等这样一些重要的节点,积极提高全社会反家暴的意识;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 “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家暴庇护所等,合力开展反家暴工作;法院开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工作,南宁市开展了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对反家暴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创新,为联动推进《反家庭暴力法》奠定了基础。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