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用品优惠价3个月后过期 价格变动买家不买账

17.12.2014  14:14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薇  实习生  李凤娟)市民叶女士一家最近在装修房子。12月15日,叶女士向南宁晚报反映,她之前和大嘉汇建材家居城一商家定制了衣柜、书柜、鞋柜等,前后共交了3.8万元货款。但是,最近双方却因为定制的价格有变动而闹不愉快。卖方事先有没有说明“640元/平方米是厂家三个月内给出的优惠价”,成为双方不愉快的焦点。

  今年6月,叶女士一家到大嘉汇建材家居城看家居用品。之后,他们在一家名为冠特卧室的店里定制衣柜、书柜、鞋柜等。在交了2000元钱后,他们又于8月通过刷卡方式交了3.6万元。“之前店员说货款多还少补,定下尺寸后再发给厂家设计图纸、定做。”虽然在定做门的时候,双方签订的协议上写明取货时间为9月30日,但一般装修房子的人都知道,取货时间都是按照装修进度来决定的。

  之后,房子装修的过程还算顺利。不过,之后遇到的一件事让叶女士一家人表示接受不了。叶女士的家人何先生表示,起初交钱前店家说好给的价格是640元/平方米,但到了11月他们再次到店里的时候,对方突然提价了,从640元/平方米涨到700元/平方米。“在其他店里定制的时候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后来,叶女士一家到店里找冠特卧室的老板刘先生协商处理,但一直没有协商下来。

  对此,12月15日,该店老板刘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已经和叶女士一家人说明640元/平方米是在厂家3个月时间内给出的优惠价,如果超出时间就不能享受优惠。但是,叶女士一家11月才决定好,而这时已经过了厂家提供优惠的时间。刘先生能给出的处理办法就是退还叶女士之前交的3.8万元货款,“他们当时是刷卡交钱,交到大嘉汇,现在退款得交100多元钱卡费。”刘先生表示,他可以不做这个生意,但是不同意叶女士一家要求由他出这100多元钱卡费。

  对于刘先生的回应,何先生表示,在他们交钱之前对方只字未提“三个月时间内决定下来才能享受到优惠价”,而在协议上也没有注明,他们觉得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这100多元钱的卡费应由对方支付。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