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申请资助 助你无忧上大学

01.08.2018  15:37
 

  随着广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推进,部分完成录取工作的学校已陆续发出录取通知书。然而,一些已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家庭考生正在为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犯愁。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获悉,南宁市今年共有16900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高考分数达到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4000名。南宁市人民政府安排了1200万元,资助3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金额4000元/人,各县区财政同样安排专项资金对本辖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根据当地不同情况,从500—4000元不等。从8月1日起,各高中学校将按照“录取一批、资助一批,统筹资源,应助尽助”的原则进行资助,优先安排该批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获得最高档次的资助。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了解,当前国家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在内的十多项资助制度,完备的资助政策让寒门学子得享教育公平。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特别提醒各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高校入学前,可在原就读高中资助部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该项目可以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2018年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申请的资助项目

  1.南宁市政府资助项目

  今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安排了1200万元,资助30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资助金额4000元/人,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补助,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该项目可向原就读高中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不重复享受“泛海助学”项目资助和南宁市财政资助困难大学新生项目。

  2.中央彩票公益金和自治区财政路费项目

  中央彩票公益金和自治区财政为困难大学新生提供上学路费。广西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该项目可向原就读高中申请,两个项目不能重复申请。

  3.泛海助学行动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就读时,自愿预申请该项目,高考结束后由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按照自治区下达指标973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预申请名单中按录取后的高考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泛海助学行动”受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其中,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共10000名。用于贫困大学新生上学补助,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该项目可向原就读高中预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不重复享受南宁市财政资助困难大学新生项目。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除以上资助项目外,困难大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要考生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或为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同时具有南宁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费用。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区),年龄在25—60岁之间。

  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为1000—8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20日—9月30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https://sls.cdb.com.cn/,详细办理时间和要求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贷款程序

  ●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学生和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借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入预申请系统,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预申请系统。

  ●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申请表与共同人(首贷),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贷款合同信息按要求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受理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温馨提示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提高警惕,新生入学期间,以发放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为名义的电信诈骗较为猖獗,请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不要被蒙骗,随便告诉别人身份证号、电话号和银行卡号,更不要做先给任何人任何单位汇手续费然后等待返回更多钱的事。“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不要上了骗子的当!如有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老师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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