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思陇法庭“双语”审案 通俗易懂赢民心

23.08.2015  12:20

双语”庭审现场 韦仲达摄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思陇镇地处宾阳山区,当地人的方言既不是白话,也不是壮语,而是自成一派的“土话”。为方便办案工作,宾阳县法院思陇法庭鼓励干警学习当地方言,在庭审中使用方言,将法言法语通俗化、本地化,方便了当地群众参加诉讼,赢得了百姓的信任。

  8月20日,记者来到思陇法庭,旁听了了一场“双语”审判。上午11时许,思陇法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当事双方均为思陇本地人。庭审前,法庭征求了双方的意见,采用双语审理。记者注意到,在案件审理的关键部分,审判员用方言以通俗的方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不明白要求“翻译”的,审判员会翻译成方言,再把当事人的回答用普通话告诉代理人。“质证”环节,庭审法官翻译成“哎古”,意思是“请你拿出依据”;“陈述”表达成“你还有什么要说的,还有什要求”。由于沟通顺畅,庭审一个小时后就结束了。

  在法官办公室,记者发现了干警们学习的“本地版”接待文明用语,上面记载了干警们日常工作常用的方言翻译,例如,“对不起,再讲一次得牟”(对不起,您刚才讲的问题我没有听清楚,请再讲一次)。此外,法官还将许多庭审专业术语通俗化,如“被告讲原告讲哦是不是事实”(被告宣读答辩状)。“思陇地处山区,很多人连普通话都听不懂,法言法语根本行不通。你讲本地方言,群众听得懂、听得进,觉得有亲切感,我们工作才好开展。”思陇法庭庭长覃韵宏说。

  据悉,2012年8月思陇法庭挂牌成立后,思陇法庭不断探索双语庭审模式,法庭先后开展了“每周学一句”,甚至“每日学一句”活动,还从思陇镇政府的干部中选聘两名民族语言翻译人员,在审判工作需要时,提供语言翻译,协助法庭开展诉讼、调解工作。法庭干警还经常深入偏远山区送达、开展调解工作,既学习熟悉了本土化语言,又免去偏远地区群众奔波之苦。

  2014年7月29日,思陇法庭也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两位盲人离婚诉讼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是盲人,所聘请的民族语言翻译人员发挥了翻译作用。

  邓某和蒙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后邓某发觉,双方缺乏了解即结婚,两人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产生矛盾,最终导致诉讼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思陇法庭办案法官尽可能的将庭审程序和庭审内容细化、语言化。将庭审中涉及的材料全部向当事人宣读,向当事人详细讲解回避、举证、质证等诉讼用语的含义等,宣读和解释过程中使用三方语言,即普通话、宾阳本地通用方言、思陇镇本土方言,确保全庭所有人员听懂并理解。经过审理,被告蒙某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

  庭审结束后,两位当事人对办案法官的努力翻译,保障他们诉讼权利的行为均表示了感谢。

  2014年,思陇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148件,结案148件,80%的案件通过双语庭审,不少案件在开庭前就已经被调解成功。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