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消费者协会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9.01.2018  11:01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作出决定,对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宾阳县消费者协会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宾阳县消费者协会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理念,大力加强消费维权建设,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构建“活力宾阳、实业宾阳、诚信宾阳、生态宾阳、宜居宾阳、幸福宾阳”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全县建有县级消协协会1个、工商质监所消协分会14个,并依托社区、行政村公所、大型超市和商场等,建设“一会两站”26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29个,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有效的平台。

  加强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利用3.15等重要节日,深入学校和社区开设“消费维权大课堂”、“百场消费教育大讲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健康、安全、科学、绿色、理性的消费观。同时,在县城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商圈和示范一条街,深入商家开展《新消法》宣传,增强企业自律意识,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创新消费申诉调解机制。规范调解程序,坚持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相结合、行政调解与协商和解相结合;加强“流动维权 强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促进了消费纠纷的解决。近两年,全县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咨询民众2000余人次,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596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1.3万元,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