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丢失的离婚材料

19.04.2017  18:32
 
      2017年4月13日,一个男子急匆匆来到我馆,说自己18年前的离婚证丢失了,问档案馆会不会存有原始材料。我馆工作人员安排该男子坐下后,详细询问其情况:原来该男子是我市民乐镇桃冲村陈塘3组的居民周标,他1998年与前妻离婚,现在他想和对象登记结婚,但由于18年了,原来的离婚证早就丢失了,婚姻登记部门告知他必须找到原来的离婚材料,然后才能进行登记。我馆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按规定进行了查档登记,并问清了他原妻子的名字,对照1998年婚姻登记的档案目录仔细查找,终于找到了他们的离婚材料,并进行了复制。当我馆工作人员将复制件交到周标手上时,周标激动地说:“丢失的离婚材料找到了,我就可以和现在的对象去登记了,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