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专项整治环境突出问题 重点督查四方面内容

24.10.2016  16:34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李慧婷 通讯员彭威)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初步反馈和重点关注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动各县、城区、开发区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确保辖区环境质量及环境安全,南宁市决定于2016年10月—11月在全市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环境保护工作督查。

  本次督查的对象为12个县、城区政府和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管委会等3个开发区管委会。督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和重点关注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及承办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中环保有关项目实施情况;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工作情况。

  南宁市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两重两问”办、市环保局组成5个督查组下沉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调研座谈、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建议,督促整改。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