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检察院将中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13.04.2017  10:55

  广西检察网4月13日讯(通讯员熊欢)为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助力创建“零犯罪”校园,2017年4月12日上午,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柳南区人民法院组织壶西实验中学100多名学生旁听庭审,用生动的实例让他们“零距离”感受法律权威。 

  本次庭审审理的是一起涉嫌抢夺犯罪案件。法槌声落,法官宣布开庭。公诉人肃立执言,通过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完整证据链清晰还原法律事实,有理有据、逻辑严密。法庭当庭宣判,最终认定赖某构成抢夺罪,判决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庭审现场,学生们聚精会神观看,不时记录下精彩之处,法律权威、法制知识深入人心。 

  庭审后,检察官结合庭审情况就案说法,向旁听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课堂采用问答互动的形式,简单介绍了刑事案件一般诉讼程序、抢夺、抢劫和敲诈勒索的罪名区分,还从校园日常出发,廓清斗殴致伤的定罪标准、教授学生处理人身、财产威胁的防范措施。此外,检察官还就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及其处罚原则向在场学生作了详细解答。在检察官的循循善诱下,学生们问答踊跃、气氛热烈,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更深刻、更全面。 

  最后,学生们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实地参观了科技法庭,亲身体验审判席、法槌等设施,简单了解了科技法庭的案件审理类型、程序特点及其优势,“零距离”感受法庭的魅力。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坦言接受了一次思想的洗礼,燃起了内心对法律的敬畏。他们纷纷表示要自觉远离社会不良风气、抵制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单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