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杆大型广告将淡出视野 沿百里柳江大型广告拆除
高杆大型广告将淡出人们视野
整治范围包括柳州沿街店面以及柳江两岸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记者陈刚 通讯员吴海燕 韦德盛
一个城市,如何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美化视觉环境,充分体现城市特色和城市文化?柳州继拆除违规店面招牌、柳江两岸楼顶广告之后,开始彻底整治高杆大型广告(俗称“大炮筒”),年底之前将全部拆除,此前凌乱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将淡出人们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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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百里柳江大型广告均拆除
今年上半年,柳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这也是柳州市近年来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力度最强、范围最广的整治行动,户外广告的沉疴乱象,成为整治重点之一。户外广告的功能用途发生演变:从商业功能延伸到城市功能、从消费文化延伸到城市文化、从广告景观发展到城市景观。
柳州市委书记郑俊康曾在“百日大会战总结会”指出:“前段时间,国家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到柳州调研,对我们城市管理给予很高评价,唯一觉得不满意的,就是我们的户外广告,特别是柳江两岸的楼顶广告非常有损城市形象。”
风景优美的漓江,如果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定非常刺目,如果沿途的秀丽山水风光被各种硕大广告牌割裂,将会是什么景象?在柳州,百里柳江美如画卷。如今,沿江大型广告的拆除现已完成,割裂城市景观的高杆广告,成为阶段性整治重点。
在百日会战总结会,郑俊康就针对“大炮筒”户外广告直指弊病。在柳州市五岔路口,一根煞风景的“大炮筒”竖在街心公园,并且遮挡紧邻的徽式建筑小区,将原本漂亮的景观破坏殆尽,无论从哪个角度拍照,画面出现的都是这个“大炮筒”。
整治户外广告乱象从沿街店面到柳江两岸,再到耸立高空的高杆广告,清理视觉乱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长效治理,柳州正在加紧步伐。今年以来,仅柳南区就拆除楼顶广告1314处,墙体广告1621处,目前辖区12根高杆广告已经拆除4根,面积达到650㎡,有效净化了城市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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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高空广告挡住“南大门”
柳石路作为柳州的南大门窗口,市容环境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柳州市鱼峰区的6根高杆广告,沿线分布在柳石路五岔路口至白莲洞博物馆路段,目前已经拆除3根,还剩3根即将拆除。
柳石路白莲洞博物馆至迎宾路口路段,则为柳江县行政管辖区域,该处设置的几根高杆广告,将由柳江县负责拆除。
柳石路沿线的景观非常漂亮,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后,近处的路边园林绿化景观,加上远处清秀的连绵山景,形成柳州南大门的景观大道,成为柳州形象的一张新名片。在“大炮筒”广告拆除之前,“长”在路边绿化带的高杆广告,形成突兀强烈的视觉反差,与自然景观产生冲突。
由于“大炮筒”广告竖在路边高空,加上每面广告牌匾的面积超大,非常容易引人注目,假如内容画面格调不高,或者疏于管理维护,极易成为城市形象的败笔。
今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期间,在通往柳州白莲机场必经的迎宾路口,一块高杆广告出现破损,更换的喷绘横幅没有清理干净,新的喷绘布即张贴上去,撕扯成条状的残破横幅坠在下方,空中随风飘动极具“动感”效应,不但大煞风景,机场客人刚出柳州即见此景,第一印象必将打折扣。
虽然迎宾路属于柳江县管辖地段,柳州市鱼峰区城管执法局接报后,为及时消除城市窗口市容乱象,次日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第一时间组织高空作业车辆,清除悬在空中的视觉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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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广告不能再“赖”在原地
柳州连续数日降雨,昨天虽是星期六,但柳北区城管执法局利用停雨间隙,加班加点拆除两根高杆广告,一直忙碌到天黑。
当天拆除的这两根“大炮筒”,分别位于柳州河东大桥、壶东大桥的西端,其中河东大桥西的高杆广告系柳州市政府拍卖,相关手续齐全,也是柳北区8根高杆广告中,惟一办理许可手续且在有效期限之内。
而位于原军分区加油站旁的高杆广告,由柳州城投公司设置,昨日拆除时,广告内容为柳州“集美郡”楼盘宣传,并非公益广告。城投公司大力配合政府部署,派出工作人员会同城管部门积极拆除,并将高杆广告上方的移动通讯基站,会同通讯商提前搬移,确保当天拆除顺利。
而距离原军分区加油站不远、位于白沙路高架桥旁的“凤凰河”楼盘广告,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与广告公司联系,对方称:“有证啊,明天我拿给你们……”但过后就没了下文,城管再次电话通知时,对方称:“我找给你……”如此反复几次,该广告公司都没有到柳北城管执法局配合调查。
“这些高杆广告如果有证,并在有效期内,业主肯定不怕拿给你看,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工作,那些推诿拖拉找理由,迟迟不肯露面的业主,根据经验判断,都是没有合法资质的。”柳北城管相关负责人称。
经过进一步调查,“凤凰河”楼盘的高杆广告的产权所有人设置当初办有手续,但已过有效期限,城管部门视为无证,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而在无证的高杆广告当中,少数属于公益广告性质,设置初衷是为了宣传柳州的水上狂欢节、奇石节、国际水上摩托艇赛事等重大节庆,以及城市形象和精神文明建设,并非用于商业用途,设置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在此次拆除行动中,这些高杆广告也全都拆除,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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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广告被阳光执法拆除
记者了解获悉,目前柳州市区“大炮筒”广告身价不菲,每年广告费多在20万至30万元之间,广告内容大都是楼盘广告,招租基本没有问题,经济收益较为可观,每年营业额达到千万元。
据了解,为了找到高杆广告的设置当事人,城管部门往往通过广告内容,采取倒查方式追溯,但有的广告公司并不配合,想方设法规避与城管部门的接触,生怕露出马脚。
对于这些“潜水者”,城管部门按照“无主”依法处理,在高杆广告张贴责令整改通知书、调查通知书、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现场拍照留存,公示的同时电话通知当事人,告知相关执法文书的张贴时间地点,电话告知时电话录音,形成阳光执法的完整证据链。
尽管如此,依然有少数广告公司无动于衷,知道户外广告手续不全,肯定会被拆除,干脆不予理会。城管部门走完执法流程后,按照拆除计划实施拆除,目前尚没有遇到现场阻挠案例。
据介绍,拆除一根高杆广告,需要动用具有资质的50吨至100吨吊车作业,仅100吨吊车的台班费,就需要8000元,切割工人均持高空作业证,每人每天需要600元工时费,切割分离后的废铁,将统一送到柳州金回公司回收,还要出动吊车和货车装运,并需要恢复作业破损的绿化带,拆除1根高杆广告需要花费约3万元,这些费用将由城管部门买单。
对于办理合法设置许可手续,尚在有效期的高杆广告,当初设置均有前提条件,即在政府需要拆除时应予配合。这部分有证的广告牌业主,或者通过政府拍卖获得经营权的高杆广告,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采取公交站台广告置换的方式,予以妥善安置,避免商家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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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沿线不实行“一刀切”
“大炮筒”广告拆除之后,柳州城市空间和天际线将不受破坏,但在途经柳州市区的高速公路沿线,仍将保留高杆广告。
目前柳州市区的高杆广告,总数最多的是阳和工业新区,现有数量达到20多根,其中约有10根分布在柳南高速公路沿线,另有15根属于地方设置的高杆广告。作为进出柳州市区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入口,静兰收费站一带成为户外广告发布的黄金地带,因此出现在阳和新区的“大炮筒”达到柳州之最。
柳州市城管执法局柳东分局经过调查,发现阳和辖区的高速公路沿线的高杆广告,均办理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路政许可手续,且都在有效期内。
公路沿线的高杆广告,究竟是在地方办理相关手续,还是公路部门说了算,最近2年在南宁曾经发生争议,城管部门批准设置的高杆广告,被公路部门拆除;公路部门批准设置的高杆广告,被城管拆除。
公路管理部门认为,他们审批广告牌有法可依,申请路段的路产路权,属于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职权范围,因此依法受理并许可。城管部门认为,《公路法》中虽然有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要经交通部门批准的表述,但并不涉及高杆广告等非公路设施。
根据2014年施行的《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两侧用地外缘起向外80米范围内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规划。设置高速公路广告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不得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柳州城管对高速公路设置的户外广告,目前没有列入拆除计划,不过对于超出高速公路沿线80米的“大炮筒”,则态度鲜明全部拆除。广西高速公路传媒企业委托柳州东城公司,在静兰收费站出口几百米的立交桥一带,设置的4根无证高杆广告近日被拆除,其余高杆广告将在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 编辑:邓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