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指导意见

11.01.2016  09:29

为加强我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尾矿库注销和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12月自治区安监局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指导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小型尾矿库闭库的4种条件和闭库简易程序,尾矿库注销申请所需资料,尾矿库批准注销条件,尾矿库注销批准单位等,简化了一些相关程序,填补了我区尾矿库注销和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的空白,将对全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促进尾矿库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周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