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地税局“四项措施”顺利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05.11.2016  04:05

 

为提高来宾市地税机关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地税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来宾市地税局积极采取四项措施,顺利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领导重视,统一认识。来宾市地税局党组非常重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推进工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通过了《来宾市地方税务局落实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对方案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公示原则、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方式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统一了思想认识,大家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二、加强领导,指导监督。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来宾市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劳务和财产和行为税科、所得税科、重点税源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人事科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地税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梳理依据,清理资格。一是按照三定方案和职能划分,重新梳理了本单位行政执法依据,包括部门权力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相关文件,确保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对来宾市地税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执法岗位人员383人,其中已取得执法资格的人数有380人,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数有3人。清理后公开的执法人员信息涵盖了执法人员姓名、执 法类别、证件号码、执法区域。 四、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来宾市地税局按照“总体把握、区别对待、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确定了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办税服务厅的电子设备(如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脑)等载体为各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要求按照公示内容的繁简程度选择公示方式,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明确规定了各级地税机关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完成时限。来宾市地税局已按工作方案的要求于10月下旬顺利完成了公示任务。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促进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