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局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

28.08.2015  09:26

 

          学校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加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秋季开学前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大检查,确保广大师生集体用餐安全。

        一是提前部署。联合县教育局部署秋季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二是开展自查。督促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组织检查。9月县食药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尤其是实行义务教育营养餐试点的学校食堂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监管薄弱区域的中小学食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健全档案。健全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