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强化以地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现增长67.8%

03.02.2015  15:26

  2014年10月1日起,南宁市调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等级范围,南宁市地税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强化以地控税项目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解读税收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向纳税人广泛告知南宁市区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调整内容,同时印制并向纳税人发放宣传折页。

  二是及时提醒。认真审核市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否存在应土地级别调整情况,利用“以地控税”信息系统的电子地图高效、快捷地完成市区范围内应税土地的等级调整,及时通知有变化的纳税人按新的土地级别进行计算申报缴纳税款。

  三是加强信息核对。运用以地控税系统对推送的宗地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无漏征漏管应税土地,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税清理工作;

  四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税收管理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以地控税信息系统的相关操作规程。

  五是做好数据比对。南宁市地税局对国土部门通过以地控税系统推送的第一批宗地信息5811个、宗地权利人3935个、宗地面积10472.74万平方米逐一开展审核、反馈及实地核查,截至2015年1月26日,共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6887.1万元,同比增收2779.89万元,增幅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