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国税局扎实深入推进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22.11.2016  20:40

  近年来,广西自治区国税局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及《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工作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相结合,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有68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在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广西自治区国税局综合满意率连续3年排名参评部门首位。日前,广西区国税局作为广西中直单位中唯一单位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最高荣誉——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上下齐心持续推进

  广西国税系统上下齐心协力,持续5年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展现了依法治税的良好形象。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由自治区国税局党组统一部署,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国税部门均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和领导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广西国税实际,制发《全区国税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逐年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层层落实。与自治区法制办一起,对各级国税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集中检查验收。三是强化人才保障。既抓全员法治素质提升,又抓法治骨干培养,通过推荐、考试、考核等方式培养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人才438人、公职律师101人,人数占系统干部的4.49%。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有力保障了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分类施教注重实效

  广西自治区国税局紧紧抓住税务领导干部、税收执法人员、广大纳税人和青少年等四类群体,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内容,切实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狠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每年举办两期以法律知识讲座为固化课程的县(区)局长培训和处级干部培训;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纪谈话、任中法治培训、离任守法审计,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领导干部学习工作、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

  狠抓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紧紧抓住税务干部这一执法主体,坚持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全员法治轮训和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年度普法考试,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考试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税收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以及机关业务大课、廉政首课、道德讲堂等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狠抓广大税户法治教育。紧紧抓住纳税人这一普法重点群体,开展常态化的涉税咨询、涉税辅导,并集中开展以国税专家政策服务千户非公企业、税银征信合作服务千户小微企业、党员干部走访服务千户重点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企业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和社会各界的协税护税意识。

  狠抓青少年法治教育。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个普法特殊群体,与广西各大高校、中小学携手共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定期组织青少年参观税务文化展厅、参与税收宣传志愿活动、开展税收体验、举办大学生税收辩论赛等活动,构建税务、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模式,不断增强青少年税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创新载体扩大影响

  广西国税系统充分依托文化展厅、大众传媒和新媒体新技术,大力推行互动式、多维度、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方式,扩大了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

  搭建高集群宣传教育平台。广西自治区国税局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展厅,各市、县(区)国税局也全部建立了宣传教育展厅,全部向社会民众免费开放,实现宣传教育的集群化、规模化、常态化。

  夯实宣传教育内在基础。不断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前后台建设,在与纳税人的点滴沟通中普及税法;在广西国税网站开设税收法规政策互动专栏,安排人员在线互动,及时为网民解读税法;坚持在每年税收宣传月开展“山歌唱税法”活动,用通俗易懂的税收原创山歌传播税法知识,深得各族民众喜爱。此外,综合运用广西国税官方微博、微信、税企QQ群以及税收微电影、税收动漫等新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有效扩大了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扩展宣传教育的外部阵地。针对百姓关注焦点,在广西发行量最大的都市报——《南国早报》开设郭税官咨询台专栏;在广西收听率最高的电台开设国税在身边专栏,邀请广西知名度极高的电台主持人“大表哥”“小表妹”开展情景式税法宣讲,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解读专业性较强的税收政策,取得了事半功倍的宣传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