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荣获第七批区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1.11.2014  19:4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第七批区直机关文明单位的决定》,我局荣获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第七批区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近两年来,我局在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文明单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在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志逘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我局文明单位建设得到了有效推进。一是每年制定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安监局网站宣传开展文明单位建设的重大意义,在局机关积极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活动。把文明单位建设活动与开展服务乡村、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安全发展“四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党员干部服务基层、保平安、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推进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开展机关评先评优活动。机关党员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向人民群众做出了公开承诺,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创先争优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活动为载体,开展机关评先评优活动。几年来机关党委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6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0人,表彰优秀党务干部6人。三是指导和支持机关群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区直工委组织开展的“中越青年联欢”、“书法摄影”、“干部舞蹈班”、“干部合唱团”、“红牛杯、光大银行杯”气排球比赛、区直机关“第六届职工运动会”、“广西第五届体育节开幕式及健步走”等活动。指导和支持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 “迎春杯乒乓比赛”、“书法摄影比赛”、“气排球比赛”等有益于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陶冶了党员干部职工的高尚情操,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文明单位建设。

(局机关党委 黄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