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软硬兼施”指导基层开展生态乡村建设

02.02.2015  11:36

  “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专项活动牵头单位之一,坚持以开展“三清、两建、一管”大行动为重点,同时结合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区)的督查指导。在推进“清洁家园”活动的落实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乡村环境净化的工作目标。

  2014年该局以县区为主体,乡镇、村(社区)为基本单位,重点对城乡结合部、沿江沿路、镇圩市场、城中村、池塘沟渠、景区景点、畜禽栏圈、公共场地等,开展整治“八种乱象”效果,攻破“清洁家园”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如期实现“清洁家园”专项活动目标任务,达到“清洁家园”验收标准的要求。

  自清洁乡村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市城管局先后出台了《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中村环卫卫生管理指导意见》、《南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导》、《关于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的技术指导意见》,《南宁市城市道路按等级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手册》、《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人员须知》,并先后印发给各县区、开发区美丽办各类技术资料合计18000册(份)。同时,配合市“美丽南宁?清洁家园”办积极组织自治区“清洁乡村”农村垃圾处理专家到各县区(开发区)为民服务,为乡村屯镇提供有关垃圾处理的技术指导。

  截至今年1月中旬,我市6县“村收镇运县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共20个,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71个,建成垃圾处理设施3105(垃圾填埋场、焚烧炉等)处,配备垃圾桶(箱)数量994539个,每个乡镇、行政村都配备有垃圾清运车(含合租合用)。市本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已达到100%,市辖6县平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已达70%以上。已完成大型垃圾清扫清运车84辆、小型电动垃圾收集清运车520辆的采购任务。

  为解决各区、县、乡照明设施不足,市城管局在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支持下,挖掘从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更换下来的废旧路灯设施资源,并书面征求市属各城县区对废旧路灯设施的需求意见,在保证市级道路照明设施维修需要的前提下,无偿调拨了旧路灯200杆、旧庭院灯155杆、旧灯具6800套(部分不含光源电器)给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东盟经开区、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隆安县,用于乡村照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筹集了2.55万元资金,帮助定点扶贫村宾阳县六章村修建道路,改善乡村基础建设,让更多村民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