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共享艺术教育合作与发展 第11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将在南宁举办

31.08.2016  00:33

本报讯(记者莫俊 实习生谭雪梅)昨日,第11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组委会在南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第11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将于9月10日至11日在南宁举办,论坛主题为“交流与共享——中国—东盟艺术教育合作与发展”。届时将有东盟十国文化主管部门与艺术院校代表,东盟秘书处、东盟基金会、东盟六国驻南宁总领事馆等外方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教育部、国内部分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代表以及国内艺术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前来参加论坛并作主题演讲。

据介绍,第11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由文化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支持,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文化科技司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教育厅承办,中国—东盟中心、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协办。论坛将交流中国与东盟各国文化艺术教育的发展理念与实践经验,探索中国与东盟开展文化艺术教育及演出合作的机制和路径,引领中国与东盟不断提升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水平,增强艺术创作与演出服务能力,为中国和东盟各国人民创造更多共享艺术成果、提升文化素养的机会。

记者了解到,第11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的特点,一是拓展文化交流的新领域,搭建中国与东盟文化艺术教育合作的有效公共平台。围绕加强中国—东盟文化艺术教育政策协调和交流平台建设等议题,与会代表将开展一场国际对话,共同探讨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文化艺术教育领域的合作前景与发展举措。二是创新论坛活动形式,丰富论坛活动内容。论坛举办期间,围绕活动主题,设置了多项活动内容。主体活动包括论坛全体大会、中国—东盟艺术院校校长圆桌会议,此外还将“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中国—东盟戏剧周、中国—东盟戏曲演唱会列入文化论坛的配套活动。本届论坛不再局限于往届论坛活动形式,除了作为论坛主体活动的圆桌会议,还将以戏剧研讨会、戏曲演唱、微电影展播、论文征集、美术作品展览、联欢活动、教学观摩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交流,活动参与人员也呈现出多层次的特征。 三是以寻求中国和东盟艺术教育的务实合作为目的,首次举办中国—东盟艺术院校校长圆桌会议。圆桌会议设立了两个议题,即“艺术职业教育与艺术传承发展”与“艺术职业院校办学特色”。邀请中国和东盟近40位艺术院校校长举行圆桌讨论。四是制作《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十年回顾纪念画册》作为历届论坛重要成果的展现。画册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自2006年以来每年论坛的成功举办以及论坛的成长发展过程,起到了系统介绍、提炼重点、突出亮点与成果展示的作用,对文化论坛成为中国与东盟文化对话重要平台、创造文化交流合作机遇进行了全方位呈现。五是论坛设计了两项成果。第一,拟通过《中国—东盟艺术院校校长圆桌会议纪要》,作为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内加强中国和东盟各国艺术教育院校之间的合作与共享的共识性文件。第二,论坛将出版《2016年“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优秀论文集》,供有关学校和个人参考。

据悉,论坛开幕式将于9月10日上午在广西民族博物馆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