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检察院报告决议

25.10.2016  17:36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0月24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检察长黄建波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上有新成效;在惩治腐败、预防犯罪上有新力度;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上有新举措;在司法改革、驱动发展上有新进展;在基层基础、科技强检上有新突破,为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罗宁

南宁市2017年春季主体班开班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胡光磊)3月20南宁新闻网
南宁质监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帮扶调研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玲 通讯员 黄南宁新闻网
2016年广西教育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效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陈媚 通讯员 冉南宁新闻网
南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再发力
  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