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8.02.2017  16:40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建波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