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广西技术能手摆擂台选精英

04.03.2016  13:34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史小辉 通讯员戚海军)记者昨日获悉,自治区人社厅和自治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联合举办广西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大赛时间为2016年2月至8月,分为县级初赛、市级复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三个阶段。

  本次大赛自治区决赛项目为8个职业(工种),与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相比,今年增加了精细木工、汽车维修工两个职业(工种),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茶艺师、美发师等职业(工种)今年不在决赛项目之列。但是县级初赛、市级复赛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个比赛职业(工种)。

  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仍采取“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方式进行。参赛者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自治区级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各项目竞赛成绩前三名,经审核后,可授予“广西技术能手”  称号并颁发证书;获得各项目竞赛成绩第1名的参赛者,可按程序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据悉,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已经成功举办两届,实现了以赛促培训、以职业技能提升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目标,也成了助力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

   温馨提示

  比赛项目:家政服务员、工具钳工、焊工、砌筑工、钢筋工、中式烹调师、精细木工、汽车维修工

  报名参赛:凡属广西籍农民工和在广西务工的外省籍农民工,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报名参赛。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赛区的初赛或复赛。

  比赛时间:初赛阶段为2月至5月,复赛阶段为6月至7月,决赛将在8月份进行

  奖项设置: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一名参赛者为一等奖,共8名;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二至五名参赛者为二等奖,共32名;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6~13名参赛者为三等奖,共64名;凡参加自治区决赛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均为优秀奖。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