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荣获广西第九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南珠杯”竞赛特等奖

29.01.2015  18:45
      日前,自治区区住建厅对广西第九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考评结果进行通报,隆安县荣获县城类特等奖,这是继第五届“南珠杯”竞赛以来,隆安县连续5届荣获表彰。

      据了解,“南珠杯”是自治区举办的各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竞赛,每两年半举办一届,竞赛标准涵盖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方面。2012年至2014年是第九届“南珠杯”竞赛考核评比年,本届评比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作为重要考核评比指标,占到总分值的30%,实行“一票否决”。2004年8月底,自治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以测评的方式,对各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评比并公示。

      在第九届“南珠杯”竞赛期间,隆安县共投入1亿多元用于完善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市政道路及人行道;整治辖区市容市貌“八乱”现象,累计清理占道经营2050多处;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230多处;查处乱停乱放车辆5040多辆次;在县城至高速路口段开展“三化”提升9公里,完成绿化建设面积3000多平方米;开展县城市政路灯节能改造4000多盏,新装路灯100多盏;建成了1个垃圾填埋厂及配套工程。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城市面貌大为改观,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品质明显提升。(隆安县住建局 陈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