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

06.06.2017  22:40

----柳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图为柳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能否真正实行法治,能否不断推进法治建设,能否将法治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的事业和工作中,关键在于该地区、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是否有真正实行法治的意愿,是否真心实意推进法治建设。”范小辉,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在2017年6月5日柳州市市长吴炜主持召开的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上,向与会的柳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参加讲座的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阐述了这一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力度空前,出台了一系列的决定、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人”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应当负总责这一要求,就是在党中央、国务院2016年11月30日施行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对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 明确提出的。

 

图为范小辉同志在专题法治讲座上发表讲话 

      讲座上,范小辉副主任还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角色定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领头羊,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既要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又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政务公开,还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听完讲座,柳州市市长吴炜指出,范小辉副主任对《规定》的详细解读和指导,既帮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各位成员更好地理解《规定》的新要求,又对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柳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吴炜谈到,通过学习《规定》,对自己所担负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有了更清晰、更深层次的认识,鞭策自己要更好的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吴炜强调,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和参加学习的各位同志,要学习好、领会好、消化好范小辉副主任的授课内容,做好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思维转化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为自觉,更加积极主动的把法治思想贯穿到各领域、各环节。

      柳州市人民政府历来重视法治学习,秉持“以学习谋发展”、“用学习以提高”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2016年,分别邀请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蒋超、广西师范大学教授付健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柳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市委组织部、依法治市办、法学会联合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明安给全市处级领导进行题为《依宪治国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法治学习培训;同时,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全市各执法部门均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全年培训人次达6000以上(不含县)。通过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法治讲座常态化”、“处级领导法治讲坛精品化”、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全面化”多位合一,全方面开展学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好的学习习惯给柳州市的法治建设带来良好的行动效果,2015年、2016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对全区14个地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