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学习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22.02.2017  18:03

        2017年2月17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开展法治专题学法活动。黎君君局长主持并讲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详细解读《规定》的主要内容后,黎君君局长明确表示,作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定会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就下一步的学习贯彻工作,黎君君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一定要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指标”,与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将推进法治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列入负责人年终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要科学制定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同时要组织好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三是做好法治宣传培训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一方面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普法活动,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南宁市食药监局   563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