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13.06.2016  02:00

近日,崇左市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选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同时,崇左市扶绥县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崇左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陆鹏同志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2011年至2015年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期间,崇左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区依法治桂办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国联系点为契机,以建设“法治崇左、平安崇左”为目标,以加强五类对象普法为重点,以深化“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坚持把深入推进“六五”普法作为加快崇左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重要基础工作,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新兴城市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六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

几年来,崇左市“边关普法”“民族普法”“大榕树法律讲堂”等新做法和新亮点受到中央和自治区肯定。在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中,全市有130个单位受中央、自治区表彰;全市98.8%的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80多个;全市建成规模化法治文化广场5个、法制教育基地12个、法治文化长廊9个,开展文艺演出430场、“山歌唱普法”820多场,播放电影130多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