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智友: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

08.07.2015  11:22

  崔智友在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

   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崔智友检察长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授牌

获评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单位代表合影

会议现场

 

  广西检察网7月8日讯(记者孙桂江)2015年7月6日,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崔智友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由传统监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的重大转变,努力在促进公正司法上有新举措、在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上有新进展、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不断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崔智友指出,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形势,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广西法治建设和检察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切实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

  崔智友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针对现实中存在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判实刑后不交付执行等突出问题,要切实运用好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手段,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强化对刑罚交付执行这一刑罚执行“起点”的监督,严格把好刑罚执行“入口关”。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加大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力度,强化被刑事执行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和纠正刑事诉讼中的冤假错案。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安全与稳定。认真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检察,以零容忍的态度督促整改,完善重大监管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探索开展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

  崔智友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实效。要在强化监督意识上下功夫,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切实承担起监督的主体责任。要在优化监督方式上下功夫,善于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诉讼监督手段,依法纠正监所管理、监管执法和派驻监所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切实增强监督的效果。要坚持在改革创新机制上下功夫,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项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工作中不严、不实和司法不规范问题,切实提高监督规范化水平。要坚持强基固本,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专业化、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刑事执行检察基础保障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检务保障水平,有力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