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12.28"望州南路车祸肇事者无酒驾毒驾

30.12.2014  11:11

检验报告显示,肇事者汤某并没有酒驾。

    12月29日下午,南宁交警四大队向媒体通报“12.28”望州南路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经调查,肇事驾驶人汤某,男,35岁,汽修从业人员。经公安部门对其进行酒精、血液等检验,汤某没有酒驾、毒驾行为。因汤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部门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具体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汤某的毒品检测呈阴性。

    据民警介绍,该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死者为未成年女性,4岁,其余10人均为轻伤及轻微伤。

    据了解,肇事驾驶员自述事故发生时身体突发不适的情况,目前正在做进一步的检验和相关调查。

    案情回顾:2014年12月28日下午15时30分许,汤某驾驶一辆桂A号牌本田小客车,沿望州南路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香樟林小区门口时,先后撞上9辆电动自行车后,撞上粤G小客车以及桂AT出租车。事故造成1人死亡,10人不同程度受伤,9辆电动自行车及3辆小客车不同程度损坏。(记者 陈仁义 实习 林风眠 通讯员 黄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