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工会启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13.09.2016  14:08

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公职律师……日前,自治区总工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七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效结合,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全区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工作者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

规划》提出了我区工会“七五”普法七项主要任务,包括: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全面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深入学习党内法规;积极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

在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中,我区各级工会将把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和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动各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和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推动县级以上总工会设立公职律师,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七五”普法规划结束时,全区县级以上工会均应配备法律专业人员。

根据《规划》,自治区总工会将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七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工作者基本轮训一遍。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法律培训力争达到100%。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基层、进工地等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着力打造工会“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工作品牌,深化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行动,在做好维权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引导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其更易接受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