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工会启动城市困难职工医疗服务活动

24.07.2020  11:32

为加快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充分发挥工会阵地作用,切实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服务工作,自治区总工会日前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困难职工医疗服务活动。
  城市困难职工医疗服务活动将为患有高血压病等疾病以及各类工伤康复的符合住院指征的全国、省级在档的城市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疗程(一般为1至2周)的减免医疗服务(仅指各类医保政策统筹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有效缓解困难职工家庭的医疗需求,增强困难职工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活动由各市总工会、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工会组织,自治区总工会直属的南宁工人疗养院、桂林工人疗养院、陆川温泉疗养院负责具体实施。
  活动明确,困难职工医疗服务活动视为出勤,不抵扣带薪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