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工会部署“两节”向职工农民工送文化活动

09.01.2015  12:23

1月5日,自治区总工会下发《关于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送文化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工会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向职工送文化活动。

通知》指出,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向职工送文化活动,是贯彻落实广西工会十二大精神、适应新常态、鼓舞职工斗志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发展先进职工文化、引领职工共筑精神家园的重要手段,是工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的迫切需要。

通知》强调,这次送文化活动的重点是农民工集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工地、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非公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农民工节日回乡较集中的乡村。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送文化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针对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广泛开展送电影、送演出、职工体育、职工节假日读书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送文化活动。各级工会要组织电影放映队深入基层,采取流动放映、上门服务的形式,将电影送到工地、企业、车间、乡村,方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观看;要组织文艺小分队深入工地、企业、车间、班组和乡村进行慰问演出,用职工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与职工融合,与职工互动,与职工交流;要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体阵地的作用,依托工会工作站和园区职工之家等平台,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小型多样、寓教于乐、健康文明的职工文体活动;要积极组织、引导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在节假日期间,利用节日闲余时间参加读书活动,“职工书屋”要坚持值班开放,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图书借阅和网络阅读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活动安全措施,确保送文化活动有序安全开展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