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检察工作巡礼|规范司法:筑牢公正司法基石

12.07.2016  15:07

 

  四川省隆昌县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图为该院近日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刘德华/通讯员郭晓峰摄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举办“规范司法行为”知识竞赛。通过举办此类活动,使规范司法工作流程真正成为干警办案的“指南”和“标尺”。范跃红/通讯员张代磊摄 

  司法的灵魂在于公正,公正的前提在于规范。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

  “十二五”以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完善制度体系:筑起规范司法坚实屏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第一次在我们党的重要文献中,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要求。

  早在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就明确指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强调,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保证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它是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

  “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规范司法行为才能保障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进而推动全民守法、树立法治权威。”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检察机关必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完善制度规范,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治本之举。“十二五”时期,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建立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制度体系,为检察人员公正司法筑起坚实的制度屏障。

  为落实和细化法律规定,最高检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司法规范体系。

  ——在完善司法程序规范方面,最高检全面修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刑事诉讼规则,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司法公正。

  ——在完善司法标准规范方面,检察机关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最高检会同公安部、最高法明确追诉和定罪量刑标准,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

  ——在完善司法言行规范方面,2015年,最高检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在履职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在完善司法责任规范方面,2015年,最高检出台《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强化责任追究。

  紧盯重点环节: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规范司法权的行使,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

  “十二五”时期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入手,从案件立案、侦查手段使用、强制措施采取、扣押款物管理、案件移送等办案的各个重点环节入手,对可能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每一个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控制,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为了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和立案工作,检察机关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

  “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徐辉强奸杀人案”……5年多来,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冤错案件,检察机关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再审改判的意见。同时,为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2014年11月,发布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从多方面强化对申诉权的保障,健全冤假错案及时纠正机制。

  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针对实践中少数检察院不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现象,制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为规范侦查监督和公诉活动,最高检制定了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意见,出台了审查逮捕、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健全了非法证据排除机制。2014年,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六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了律师依法充分行使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

  为严格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最高检于2012年民诉法修改不久,着手制定了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规范抗诉、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监督方式的适用条件。

  为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2014年3月起部署开展专项工作。2014年8月,最高检制定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审理、裁定等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内外监督:为规范司法装上“安全阀  

  内外兼修是检察机关为规范司法装上的两道“安全阀”。

  2014年10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上线。这是检察机关推进案件集中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检察机关通过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倒逼”规范司法的刚性措施。

  “十二五”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狠抓内部监督制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使规范司法日益为群众“切实可感”。

  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接待律师阅卷,管理涉案款物……这是现在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每天都要做的工作。

  2011年10月,最高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如今,案管机构已在各级检察机关“遍地开花”。案管部门注重信息化技术在案件管理监督中的运用。

  2013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研发成功并运行。通过对办案各节点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使案件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促进了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加强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手段。2013年,最高检组织开展对10个省90个检察院的明察暗访,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了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内部,强化案件管理和监督制约;外部,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检阅。

  面对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十二五”时期,检察机关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丰富检务公开的平台和渠道,让社会公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倒逼”规范司法,确保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强化对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的外部监督,2014年9月,最高检会同司法部出台《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探索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

   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  

  “司法行为规范是保障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把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期抓下去”……201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2006年之后,再次听取并审议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在听取曹建明检察长作的专项报告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检察机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2014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孟建柱同志对最高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充分肯定。他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把规范司法行为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推进,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改相结合,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持续用力,从严整改,标本兼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和重要收获。

  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

  “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着力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

  今年,曹建明检察长分别在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两次强调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

  3月,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开展“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实行定点联系督导,重点督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查办职务犯罪信息“八个公开”等制度规定是否执行落地。5月,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部署在全国铁检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主要围绕司法不规范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规范司法制度机制完善情况、司法办案规定执行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

  实践证明,规范司法,是公正司法的基石。经过“十二五”的探索努力,广大检察人员普遍体会到,这个基石筑得越牢固,公正司法就越有保证,人民群众就会更加信任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