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 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19.01.2016  08:28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吹响了“十三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角,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对我区脱贫攻坚作了具体部署。首府南宁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全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战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市“十三五”时期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事关群众福祉和城乡协调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南宁市脱贫攻坚战,作出如下决定。

  一、牢牢把握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自治区“两个建成”战略目标,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连片特困地区和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群众脱贫增收为核心,扎实推进我市脱贫攻坚“七个一批”“七大工程”,凝心聚力、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合力攻坚。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又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脱贫攻坚合力。

  ——坚持精准施策,统筹兼顾。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区分类别,因地制宜,定向施策,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坚持区域发展带动脱贫攻坚、脱贫攻坚促进区域发展,切实做到发展脱贫并重,推进全面脱贫。

  ——坚持夯实基础,增强脱贫能力。将打基础与增能力结合起来,既要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又要抓好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和致富本领。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结合贫困地区资源、生态环境等要素,科学合理布局扶贫产业和项目,突出生态保护,探索绿色产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生态扶贫新路子,确保扶贫开发实现绿色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实现“两个确保”。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上林、马山、隆安、邕宁4个贫困县(区)和全市421个贫困村脱贫摘帽。鼓励青秀区、兴宁区等条件较好城区率先完成脱贫任务,鼓励其他非贫困县(区)提前完成脱贫任务,支持邕宁区提前摘帽。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实现贫困村“五有四通”。到2020年,努力实现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经济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实现村村通宽带网,20户以上的自然屯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做到按需帮扶,精确管理

  (一)强化扶贫信息管理。精准识别贫困户,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并实时更新。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全市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构建覆盖市、县(区)、乡(镇)、村、屯、户的六级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加强扶贫信息队伍建设,各级扶贫部门和乡(镇)、村配备信息员,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和信息更新,实行信息动态管理,确保全面及时掌握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帮扶成效。

  (二)摸准贫困群众脱贫需求。按照精准识别的数据,依托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贫困村、贫困户不同层次和因灾、因病、因学、缺土地、缺资金、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按实际需求精确划分年度扶贫项目,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精准脱贫计划和年度帮扶具体方案。

  (三)加强脱贫动态管理。建立脱贫村、脱贫户退出识别机制,明确标准、程序和后续扶持政策,每年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建立脱贫户由政府与贫困户进行“双认定”机制,防止发生“被脱贫”现象。

  三、推进“七个一批”精准脱贫

  (一)大力培育扶贫产业,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产业培育扶持,因地制宜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引导发展优质粮、特色果、四季菜、经济林及畜禽养殖等特色农业,培育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农村商贸流通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力争每个贫困县(区)引进、培育形成2至5个特色优势产业,贫困村形成1个以上脱贫致富主导产业,基本实现“一村一品”目标。积极培育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引进和发展龙头企业,力争每个县(区)引进培育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因村、因户施策,尊重农民意愿,发展脱贫产业,到2020年,贫困县(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率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二)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转移就业脱贫一批。以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及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就业能力。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和食宿交通等补助。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吸纳贫困村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快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劳务合作,组织开展重点面向贫困地区的就业招聘会,积极引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序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每年推荐就业1.5万人以上。出台促进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补贴政策。鼓励本市企业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与贫困户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力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稳定用工补贴。加强贫困户劳动力创业帮扶,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贫困户劳动力创业脱贫。

  (三)有序推进扶贫移民,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难以实现就地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实施易地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科学合理确定扶贫移民搬迁对象,主要针对居住在石山区、深山区、交通不便且生产生活困难,居住在地质灾害严重或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居住在生态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区,居住在10户以下自然村(屯)且户与户之间分散居住、联系不便、路水电基础设施落后、适宜整村(屯)搬迁的贫困群众。要在尊重扶贫移民搬迁对象意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安置、就近搬迁、插花安置等移民搬迁方式,以县城及县城规划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重点城镇为主,实行集中安置、有序搬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四)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坚持生态恢复、生态保护、生态惠民、生态致富理念。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加财政转移支付,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实现生态功能区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积极推广生态保护、惠民脱贫的马山县“弄拉模式”,鼓励企业、社会资本与地方合作,对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性开发,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区域内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五)深入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化学校布局,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改善和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加快普及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生学杂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12年免费教育。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深入实施定户、定人教育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全程资助、全程扶持。对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和就读于中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政策补助,全力推进“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救助脱贫一批。逐步提高贫困人口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力度,鼓励市级三甲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与贫困地区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实行市级、县级各类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加大配套投入力度,2017年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加强贫困村医疗服务队伍建设,逐步提高贫困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返聘、招聘和培训等方式,实现村村有医师,所有村医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乡村工作的机制,对贫困村卫生室实施定点帮扶工作,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上的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到村卫生室开展多点执业。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确保贫困村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和救助对象范围,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实现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机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贫困地区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并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编织兜住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构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开展脱贫帮扶和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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