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专项整治医疗违法广告

13.05.2015  13:05

  南宁市工商局从5月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药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完善和落实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监管制度,努力消除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此次整治行动,工商部门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大对南宁辖区内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的检查力度。整治对象包括:未经卫生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发布的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形式或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的医疗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广告;宣传或变相宣传治疗性病、艾滋病的广告;含有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及其性能等内容的广告;以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等。此外,非法涉性、低俗不良的广告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性药品”、性病治疗广告;利用无法查实的疾控中心、诊疗中心名义开展健康普查活动的广告;使用医疗、药品广告语言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均属于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