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30.08.2018  00:31
 

  日前,南宁市工商局开展2017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并将在2018年10月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颁发公示证书,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据了解,申报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2年的企业、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凡参加申报的企业必须完成2017年度企业年报,将本公司所使用的格式合同在广西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阅系统上进行公示。

  此次申报程序,采取企业自愿,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分局推荐,南宁市工商局公示的方式。企业自愿申报时,可通过http://www.nngswx.com/spdnnpm/web/common/index.do-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项目填报,也可以登陆南宁市工商局官网-办事服务-守重系统填报。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分局完成初审和函征工作,向南宁市工商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南宁市工商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相关企业申报年度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南宁市工商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