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开展烟草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08.06.2018  21:36
 

  从6月1日至8月30日,南宁市工商局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草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清除烟草广告对公众的误导和影响,禁止违法发布烟草广告。

  此次专项整治的区域和对象,重点以户外、店堂、柜台等广告为主。包括辖区主要交通要道、重点街区、车站、旅游景区、流动车载、校园周边等户外广告;银行、医院、酒店、商场(店)、超市、餐饮店等店堂广告;办公楼宇、电梯间等室内广告。

  检查整治的内容包括: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在整治活动中,工商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下大力加强日常监管,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主要路段的户外广告内容进行巡查监测,对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彻底清查烟草广告,净化广告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