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工商质监局颁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62张

03.12.2016  02:01
 

  自11月28日起,马山县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截至12月1日,全县已颁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62张,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保证全县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马山县工商质监局根据上级工商机关的统一部暑,加强基层工商所业务培训指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过去由工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实施“两证整合”改革后,工商部门对2016年11月28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已取得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公示系统查询有关信息;未换发新营业执照、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注册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