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对市区建设工地实行扬尘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控

29.10.2015  11:19

每个建设工地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

  为有效防治和减少市区建设工地施工期间的扬尘和噪声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南宁市下发了《南宁市市区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控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市区建设工地开展扬尘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测实时监控,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噪声控制在区域功能区限值以内。据介绍,南宁是广西首个采取该措施的城市。

  《方案》所指的建设工地是指包括从事房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工地。根据要求,今年内,要在市区现有1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建设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从2016年起,在市区绕城高速外延2公里以内区域的建设施工工地要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市区绕城高速外延2公里以外区域建设工地参照《方案》实施。

  《方案》规定,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建设工地应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占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地,设2个监测点。

  据了解,在符合要求的建设工地内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后,将对该工地进行连续不间断监测,主要监测的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并配套视频监控系统、噪声监控系统、气象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和通信系统等,与市环保局污染源监控中心无缝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方案》坚持强化排污者治污主体责任,规定建设工地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运行费用要纳入项目工程预算,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可按以上安装要求和技术规范采取租用设备、直接购买设备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进行维护管理,保证系统正常。

  南宁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的实施,是为了促进南宁市工地土方施工作业“一三八”文明施工规定和举措落实,查处工地扬尘、噪声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2015年南宁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至75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17年实现空气质量达标(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以下)、噪声控制在区域功能区限值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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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工地土方施工作业“一三八”文明施工规定:

  一个目标:大幅度减少工地扬尘对PM10的贡献度。

  三项制度:工程开工前期条件核查制度、安全文明措施费核拨制度、实时在线监控监测制度(包括视频监控,扬尘监测)。

  八项措施:(1)方案先行(土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开挖时序、场内道路、运输计划、弃土场地、裸土覆盖措施及场地硬化等内容);(2)硬化道路(车辆外运区要用混凝土或连续钢板等进行硬化处理);(3)内外分区(外运土方车辆不得进入工地泥口作业区,以减少泥头车冲洗量);(4)机械配齐(配齐推土机、铲车等必备土方机械,保障土方区间转运);(5)裸土必盖(非当天施工作业区域,不准撤下裸土覆盖措施,实现工地黄土裸露部位100%覆盖或绿化、散体物料100%覆盖);(6)洒水降尘(扬尘作业必须洒水降尘,土方施工要实施湿法作业);(7)洗车出门(渣土运输车辆未经冲洗不准上路);(8)保洁路口(建立保洁专岗,工地出入口铺设钢板、麻袋、减速带,加强地面冲洗和污水排放管理,保证出入口五十米范围内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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